关于公开选拔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州医院医务科等负责人的通知

2011-11-26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州医院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负责人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医院决议、决定,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同志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全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行政管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医教研系列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此外,结合岗位特点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医务科负责人: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有从事行政管理、医政管理的经验,有一定的统筹、协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人事科负责人: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和服务意识;了解医院干部人事制度及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具人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财务科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职称,熟悉医院财务核算管理业务。
四、公选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部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自荐)表交至医院党办设置的投表箱内。(表格请在医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或到医院党办组织科领取。)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
(二)面试:党办汇总民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
(三)组织考察:由党办、人事处组织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和民主测评,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四)讨论决定:由院党委会讨论,并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择优选任上岗。
三、任用和待遇
对新选任的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正式任命并享受同职待遇。试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对确实不适宜留任者,原则上回原部门工作。
 
联系人:王晓桃         联系电话:8061
 
                                      党委办公室
                                    2010114